2014 年 9 月 18 日,苏格兰举行独立公投,英国联际知名律师詹姆斯·克劳福德和艾伦·博伊尔寻求相关法律建议。他们随后的报告提出了一个核心论点。独立的苏格兰将是分离主义国家,脱离英国其他部分。因此,后者(称为 restUK 或 rUK)将成为继承国——享有现有英国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而苏格兰将成为一个新国家,不享有 rUK 的任何权利,尤其是不拥有它现在作为英国一部分所享有的任何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rUK 在可能放弃英国权利方面的谈判能力将是完全的,例如在共同货币方面。这一法律意见在公投投票中营造了一种对抗氛围,并导致苏格兰选民对“跳入未知世界”感到焦虑。
必须解开这一建议中国际法专家的专业素养的复杂之处。首先,克劳福德和博伊尔掩盖了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联盟合同的实际法律情况,特别是联盟是当时国际法眼中平等大国之间的交易。更具体地说,与威尔士签订《联盟条约》的英格兰与当时站在苏格兰对立面的实体完全相同(北爱尔兰除外,根据《贝尔法斯特协议》,北爱尔兰有权通过公投脱离英国)。
如果联盟解体,没有任何国际标准可以提供任何客观标准来确定苏格兰是否是分离实体。在国际法中,对新国家的承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有国家的政治判断。这取决于国际共识或缺乏共识,其中政治偏好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超越任何可能 富人数据 的客观政治合法性标准,例如民主同意下的自决。克劳福德和博伊尔的法律意见所展示的大量国家实践具有误导性,因为实际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指导标志。英格兰是继承国,因为它比苏格兰大,这证明了这一点。从法律上讲,必须有一个继承国。但由于这显然不可能是苏格兰,所以一定是英格兰。甚至苏格兰也认为情况就是这样。
苏格兰议会大厦。© andy2673 via iStock。
苏格兰议会大厦。© andy2673 via iStock。成任何一方——即所谓的继承国——都不会享有更高地位的协议后,必须就英国共同机构(如货币)的共享进行谈判。
安东尼·卡蒂教授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包玉刚爵士公法讲座教授,也是阿伯丁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他也是牛津在线国际法书目主编。他与 Mairianna Clyde 博士合著的评论文章《苏格兰和英格兰从议会联盟到两个独立王国》发表在《伦敦国际法评论》上,探讨了这两个国家于 1707 年结盟,现在可以自由平等地分离的观点。Mairianna Clyde 博士是开放大学的文科副讲师。她拥有格拉斯哥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