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请参阅《RERA 法案》第 2 (k) 条规定中的地毯面积定义以及 MahaRERA 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发布的第 4 号通函,该通函可在 MahaRERA 网站上查阅。
3.如果我已经向你们部门申请注册,但尚未得到你们部门的正式注册和发证,我可以开始做项目销售/营销广告吗?
4.开发商可以在基座完工时收取超过 45% 的费用吗?如果购房者愿意支付相同的费用,那么开发商可以在基座完工时收取超过 45% 的费用吗?
答:示范协议中给出了付款计划的上限。不得违反该上限。
5.《外交部法》是否已被废除?或者,如果对任何条款的理解出现冲突,《区域经济关系 亚美尼亚 whatsapp 数据 条例》是否将取代《外交部》?
答:外务省法并未废止,如有抵触之处,以外务省法规定为准。
6.土地成本还包括可替代的 FSI、已支付的溢价 TDR 等,这些都与购买当年的现成计算器利率挂钩。因此,作为开发商,我无法完全准确地预测项目的当日土地成本。如果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土地成本,可以吗?
回答:估算成本不可修改。但实际发生的成本可能高于或低于估算成本。
7.我们有一个正在进行的项目。该项目尚未在 RERA 注册。我们预计一周内会收到 OC。它是否仍需要在 RERA 注册?
案例编号 01: 截至日期,我没有剩余的单位可以注册此项目。
案例编号 02: 即使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之后,我仍会在这个项目中出售公寓。
回答:正在进行的项目必须在 3 个月内注册。如果在期限之前收到入伙证,则该项目将被视为已完成,因此无需注册。
8.在合资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使用从业主获得的授权书来签署 B 表声明吗?这是否要求业主亲自签署声明,还是开发商可以代表他和业主签署声明,而无需正式通知业主?
答:根据该法案,发起人应该申请注册 房地产项目,并且需要提交 B 表形式的发起人声明。
9.一位开发商向我出售了一套位于 10 楼的公寓,称该建筑有 20 层。我购买了该公寓,以为可以从 20 楼上方的公共露天露台欣赏美丽的城市景观。后来,他提到他的审批存在问题,并表示该建筑只能有 10 层。作为公寓购买者,我可以反对吗?因为这样我就不再能欣赏到城市景观,而且我的公寓可能直接位于露台下方,因此会变得很热,而这是我不想要的。
答:根据该法第 14 条,发起人应按照分段计划、布局图和规格完成项目。如果存在违反该法规定或对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虚假陈述的情况,您可以针对在 MahaRERA 注册的项目在线提出投诉。
10.开发商可以根据 RERA 在获得 IOD 后出售公寓吗?还是应该等待获得开工证书?
答案是的
11.我们作为开发商,可以收取项目土地上基础设施建设所产生的费用吗?
答:是的
12.如果涉及开发商和房东的合资协议,房东份额的销售收入是否也必须保留在单个 70% RERA 账户中,还是必须为同一项目设立单独的 70% RERA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