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范围内的垃圾邮件立法存在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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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ineak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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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内的垃圾邮件立法存在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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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邮件仍然是世界范围内的一个主要问题。但不幸的是,目前仍没有全球性的解决方案。近年来,只有在国家层面,政府才出台了立法和法规来保护消费者免受这种令人烦恼的交流方式的侵害。 2016年,这导致各国之间,甚至欧洲内部出现了巨大分歧。作为国际环境中的营销人员,您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

早在 1978 年, Gary Thuerk就未经许可向 393 个联系人发送了商业“群发信息”。尽管当时一对一发送电子邮件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 Thuerk 却向所有拥有美国西海岸电子邮件地址的人发送了他的报价。那时那件事还不算完。

图尔克因为这一行为至今仍被视为垃圾邮件的创始人。然而,美国人绝对不会想到,2011年发送的垃圾邮件竟然多达7万亿(7,000,000,000,000,000,000!)封。近年来,这一数字持续增加。尽管 Thuerk 早在 1978 年就已开始发送未经通知的商业电子邮件,并且很快被网民标记为垃圾邮件(感谢Monty Python),但直到几年前政府才开始立法。

在美国,《反垃圾邮件法案》于2003年12月16日由 乌干达 WhatsApp 数据 乔治·W·布什总统签署成为法律。两个月后,第一名嫌疑人因违反同一项法律被捕。

各国差异巨大
目前,对发送商业电子邮件的法律监管日益加强。但各国在这一领域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在一个国家常见的做法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非法的。在大多数国家,发送电子邮件需要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但是在美国,只要消费者可以随时取消订阅,您就可以发送未经请求的商业信息。而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CASL)不仅适用于从加拿大发送邮件的各方,也适用于所有向加拿大消费者发送电子邮件的公司。

欧洲内部也存在很大差异。解释不当可能会导致高额罚款。对于Litmus 来说,这是一个与我们自己的 DDMA 等国家行业组织合作,审查世界各地法律法规并找出差异的机会。研究结果如下图所示。国际组织中每个营销人员的必备之物!

该信息图提供多种语言版本,包括荷兰语和英语。 Litmus 还完整地转录了该信息图(英文),包括一些额外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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