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和起诉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国际合作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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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pu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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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和起诉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国际合作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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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条约)草案最终定稿。通过 2019 年和 2020 年在荷兰举行的两次筹备会议,各国和民间社会进行了国际磋商。2021 年以虚拟方式举行了非正式磋商。第一次外交会议原定于 2020 年 6 月举行,但由于 COVID-19 疫情而推迟至 2022 年。MLA倡议网站解释说,目前,它得到了 76 个国家的支持。迄今为止,该条约已有四份草案。

目前的草案是制定国际犯罪国家间合作基础的重要一步。草案规定了指定中央机关、沟通渠道和手段以及请求语言,这些都是有效合作系统的基本要素。在司法协助方面,草案概述了寻求协助的目的、请求的格式、拒绝协助的理由以及执行请求、没收、犯罪所得、联合调查和特殊调查技术的程序。草案规范了人员在请求国出庭、通过视频会议进行听证以及在被请求国作证。草案广泛规范了跨境调查、特殊调查技术的使用、秘密调查以及电子和其他形式监视的可能性。在引渡方面,该公约根据特殊性规则、请求的程序和手续、拒绝的理由、有条件引渡、临时逮捕和过境提供保护,规范向第三国重新引渡和接收相冲突的请求,并规定扣押和交换财产的机制。它似乎填补了合作空白。

然而,也有人感到不安。条约草案只有一半内容涉及合作。除了司法协助条款外,条约还规定 阿根廷 WhatsApp 号码 缔约国有义务根据国内法将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当这些罪行发生在其领土上、由其国民实施或受害者为本国国民时,缔约国必须确立管辖权。如果涉嫌犯罪者在缔约国领土上,且未被引渡至其他国家或移交给国际刑事法庭,也必须确立管辖权。草案包含引渡或起诉条款,如果相关人员未被引渡,缔约国必须将涉及国际罪行的案件提交其主管当局。需要采取国内措施建立法人责任制度。诉讼时效不得妨碍提供司法合作。条约要求建立使受害者能够投诉的制度,规范他们参与诉讼程序并作出赔偿。该公约共有 8 个附件,允许缔约国将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一系列其他国际罪行,包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规定的战争罪修正案、侵略罪、酷刑罪和强迫失踪罪。很明显,《刑事诉讼协助公约》已不仅仅是一项技术合作文书,而且已经进入了传统上存在政治争议的领域。

需要解决范围问题

关于司法协助条约应规范哪些内容以及应如何推进,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面,有一部分国家试图将重点仅仅集中在国家间合作机制上,并利用条约开发技术工具,以促进嫌疑人的引渡以及信息、证据和资产的交换。另一方面,包括核心小组和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国家联盟将司法协助条约视为一个机会,可以促进国内立法行动,将国际犯罪定为刑事犯罪,扩大对国际犯罪的管辖权,并在国内诉讼中促进和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对于第二组国家来说,国家间合作只是条约内容的一部分。

“纯司法协助”派的反对意见是,司法协助公约要真正为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增加价值,就必须吸引尽可能多的国家,包括那些非国际刑事法院和欧洲司法协助文书缔约国。他们认为,一项规定将国际犯罪定为刑事犯罪的条约不会得到这些国家的批准,从而削弱了公约的整体价值。事实上,人们应该已经担心司法协助公约的吸引力有限。在 76 个支持国中,只有 7 个是国际刑事法院非缔约国,一半以上是欧洲国家。没有一个来自中东,两个(哈萨克斯坦和蒙古)来自亚洲。另一项主要由欧洲国家批准的条约,这些国家已经拥有一系列区域合作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解决缺乏国际司法协助文书所带来的问题。目前,《刑事司法协助公约》有可能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横向合作部门,仅得到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的批准,尽管批准数量少于目前的 123 个。核心小组最初极力避免这种情况,因为将协议限制在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之间必然会限制合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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