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对恩塔甘达先生的指控包括招募和使用儿童的战争罪(第 14-16 项罪状)。关于非武装冲突,相关定义是指征募或招募儿童“加入武装部队或团体”(《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 8(2)(e)(vii) 条)。相比之下,适用于国际武装冲突的相应定义是指“国家武装部队”(《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 8(2)(b)(xxvi) 条)。辩方抓住了这一差异,并辩称,这提出了冲突定性在恩塔甘达案中很重要的一个关键原因。辩护律师明确指出(第 60 页),如果伊图里的情况符合国际武装冲突的条件,“恩塔甘达先生不能被判犯有招募、征募和使用儿童兵的罪行,因为刚果解放阵线不是国家武装部队”(着重号是我加的)。
占领国与非国家行为者
此时,审判分庭裁定,所有涉及刚果爱国者联盟/刚果解放阵线的敌对行为都符合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条件,无论其对手是谁(参见判决书第 725 和 730 段)。因此,刚果爱国者联盟/刚果解放阵线招募或征召儿童符合上述战争罪的有争议的要件,因为刚果爱国者联盟/刚果解放阵线被认定“构成第 8(2)(e)(vii) 条所指的武装团体”(第 1117 段;重点是我的)。
在某种程度上,判定为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并不令人意外。毕竟,刚果爱国 伊朗资源 联盟/刚果解放阵线是一个非国家行为体,主要在一个国家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与其他非国家行为体作战,而刚果民主共和国并未积极反对刚果爱国联盟(参见第 728 段)——而且“一国境内此类团体之间的”冲突符合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条件,这一点毫无争议(塔迪奇管辖权上诉裁决,第 70 段),只要满足组织和强度的要求(例如利马伊审判裁决,第 84 段)。同样,虽然刚果爱国联盟/刚果解放阵线确实得到了一些外部支持——最突出的是来自卢旺达——但分庭认为,这种援助没有达到存在涉及外部国家的国际性武装冲突所需的总体控制水平(第 729-30 段)。然而,复杂事实模式中的一个因素似乎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表明至少伊图里的一些敌对行为可能符合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条件。
这一难题源于乌干达当时作为伊图里地区的占领国的存在。截至 2019 年,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它通过广泛的国际诉讼得出,不限于国际刑事法院。特别是,2005 年,国际法院裁定“乌干达是伊图里的占领国”(刚果领土上的武装活动判决,第 178 段)。国际刑事法院后来的各种裁决都证实了这种解释(卢班加确认指控裁决,第 220 段;加丹加审判判决,第 1205 段;恩古乔洛审判判决,第 494 段)。因此,恩塔甘达审判分庭也承认乌干达作为交战占领者的地位,但在解开其含义时,它陷入了一些混乱的境地(第 728 段;所有重点都是我的):
一方面,由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 (UPDF) 占领了伊图里,并且未经刚果民主共和国同意在其领土上作战,因此,乌干达人民国防军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发生了国际性武装冲突。另一方面,关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与刚果民主共和国爱国联盟/刚果民主共和国解放阵线之间的冲突,分庭认为,在没有证据表明刚果民主共和国爱国联盟/刚果民主共和国解放阵线是在某个国家的全面控制下或代表某个国家作战的情况下,并且无法确定上述战斗发生在乌干达人民国防军有效控制的刚果民主共和国地区内,因此,战斗构成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无论如何,如果战斗发生在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占领的地区内,占领法只适用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而不适用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爱国联盟/刚果民主共和国解放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