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知道,我把最重要的问题留到了最后。总体而言,我们综合的 CHPL/MU 数据分析表明,大约 3 分之 2 的之前认证的 EP、EH 和 CAH 可以从他们的“主要 2011 版 EHR 供应商”处获得 2014 版认证产品,其中许多产品达到或超过了满足基本 EHR 定义所需的认证功能数量。虽然我们还没有达到我们希望在两种设置中看到的 100%,但这一进展令人鼓舞,我们将在未来几个月继续监控和更新这一指标。
我们认识到,随着向 2014 版 EHR 技术的转变,所有利益相关者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并承认我们关于 2014 版认证产品可用性的数据并未考虑当地实施计划和培训需求。尽管如此,我们相信,对认证 EHR 技术定义的政策变化以及 2014 年针对所有 EP、EH 和 CAH(处于 MU 参与的第二年或更高年限)的特殊一个日历季度报告期将有助于缓解过渡。
对于那些想要更详细分析的人,以下是我们得出上们可以处理的数据,我们拥有的最佳指标之一是确定使用“主要 2011 版 EHR 供应商”证明 MU 的 EP、EH 和 CAH 的百分比,这些供应商在 CHPL 上也有 2014 版产品,并且已通过满足基本 EHR 定义(所有供应商都需要通过 EHR 技术认证的一组基础认证标准)所需的认证标准。我们还可以确定“主 货运代理经纪人电子邮件列表 要 2011 版 EHR 供应商”在尚未认证符合基本 EHR 定义的产品的情况下 2014 版产品的总可用性。
此分析考虑了 EHR 供应商在 MU 认证中所占的份额。它还估算了有多少 EP、EH 和 CAH 之前已认证 MU,并且其主要 2011 版 EHR 供应商为其提供了 2014 版产品。请注意,此数据(与问题 #2 和 #3 使用的数据相比)是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 MU 认证数据和截至 2013 年 8 月 28 日的 CHPL 数据。
我们通过两个步骤得出该百分比:
步骤 1:我们确定 EP、EH 和 CAH 的“主要 2011 版 EHR 供应商”(由符合大多数 2011 版认证标准并由 EP、EH 或 CAH 提交进行 MU 认证的 EHR 供应商产品定义)。
第 2 步:我们查看先前证明其主要 2011 版 EHR 供应商也在 CHPL 上列出满足基本 EHR 定义或至少列出一款 2014 版产品的 EP、EH 和 CAH 的百分比。
我们的数据表明,先前证明 MU 的 EP、EH 和 CAH 中:
54% 的 EP 可以从其主要的 2011 版 EHR 供应商处获得 2014 版 EHR 技术,另有 13% 的 EP 拥有主要的 2011 版 EHR 供应商,且该供应商至少拥有一款经过认证的 2014 版产品(并且该供应商可能正在“按计划”提供合适的 2014 版解决方案)。[饼图 #1]。
45% 的 EH/CAH 可以从其主要的 2011 版 EHR 供应商处获得 2014 版 EHR 技术,另有 19% 的 EH/CAH 拥有主要的 2011 版 EHR 供应商,且该供应商至少拥有一款经过认证的 2014 版产品(并且可能正在“按计划”提供合适的 2014 版解决方案)。[饼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