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裁决颇有意思,该条款不会被滥用。然而,由于三个原因,该测试在实践中被证明是一个非常低的门槛。首先,专家组对事实情况的客观调查并没有忽视“紧急情况”的存在以及国家责任和不法性问题,专家组表示,这些问题应由其他国际论坛决定(专家组报告,第 7.5 段)。其次,“善意”和“合理性”的内容同样被设定在非常低的标准。重要的是要记住,尽管俄罗斯有意避免提及克里米亚的吞并,但专家组认为俄罗斯已经充分指出了“紧急情况”——没有违反善意。此外,“合理性”被认为意味着与“紧急情况”并非“遥远或无关”(专家组报告,第 7.139、7.145 段)。第三,“诚信”义务仅限于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1(1) 条和第 26 条安全例外的解释和适用(专家组报告第 7.132-7.133 段、7.1380 段)。专家组没有考虑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之外是否有适用“诚信”原则的空间,具体来说,俄罗斯是否通过援引其创造的事实情况而“诚信”行事。
三、一国自身引发国际关系中的战争或紧急状态是否应援引“基本安全利益”保护
鉴于专家组的推理,《关于过境运输》目前似乎支持这样的主张:像俄罗 伯利兹资源 斯这样的国家,本身就引发了“战争或国际关系紧急状态”,可以援引“基本安全利益”的保护。作者认为,这导致了一个不合理的结果,即俄罗斯能够依靠其吞并乌克兰的事实情况来为其违反关贸总协定规定的对乌克兰的贸易义务开脱。鉴于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与入侵乌克兰的事实相似性,俄罗斯在未来面临索赔时可能会重复同样的辩护。这是一个值得国际社会进一步思考和分析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诚信的适当作用和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审查水平。
诚信的作用和挑战
回顾专家组的裁决,这可以被解读为采用了“善意”的薄弱环节,限制了对《维也纳条约》第 28 条和第 31 条所依据的安全例外的解释和应用。这也与大多数第三方的观点大致一致,他们对“善意”的内容表达了立场,即“解释”和“应用”关贸总协定(见欧盟在专家组报告中的立场,第 7.43 段;摩尔多瓦在专家组报告中的立场,第 7.46 段;新加坡在专家组报告中的立场,第 7.49 段)。然而,正如所提到的,有可能适用“善意”的厚重环节,即成员国是否善意援引了安全例外条款(见中国在专家组报告中的立场,第 7.41 段)。鉴于俄罗斯在吞并乌克兰中所起的作用,这可能引发对俄罗斯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本身是否出于善意的调查。